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长春支行营业室装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长春支行营业室装修项目,财会/采购-河南洛阳-2020-011/总0290-渠道-营业用房装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春支行营业室位于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四十一号,自有房产,装修面积541.5平方米)。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提升客户对网点良好的感知度,扩展客户资源,进一步提升发展潜力,我行拟对长春支行营业用房进行整体装修改造。具体改造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自筹资金,1375217.79元;
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为一个标段;
4、工期:50日历天(含公安等各项手续办理时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20年10月10日,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14楼1403室。
四、磋商小组名单:邓波、张新敏、姚忠臣、李战会、刘春梅。
五、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人:河南百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申泰大厦a座11层1105室
成交金额:1293000.00元
工期:48日历天(含公安等各项手续办理时间)
项目经理:牛叶晨
建造师编号:豫241171826448
六、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七、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八、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九、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30号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379-63336826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14楼1405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80872729
邮 箱:dcgczxgs@126.com
2020年10月20日